青鸟计划•就业服务季|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6:48 发布者: 唐恒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11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4月19日及以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 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从峄城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30—4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0:30—4月20日17:00

1.计算机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9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10:30—4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10:30—4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2023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者核减的计划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规定的非定向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考生应在报名审查通过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